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無紙化會議系統(tǒng)采購
項目(二次)評審結果公示
安徽求是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無紙化會議系統(tǒng)采購項目(二次)”進行競爭性磋商,現(xiàn)已完成評審工作,將評審結果公示如下:
一、項目相關情況
項目名稱: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無紙化會議系統(tǒng)采購項目(二次)
采購編號:AHQS-2025-1120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磋商公告發(fā)布日期: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
磋商日期:2025年12月24日
采購內容 :詳見磋商文件。
成交供應商名稱: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安徽有限公司
成交總報價:大寫:壹拾柒萬捌仟玖佰捌拾伍元整
小寫:178985.00元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26日到2025年12月30日。
以上結果,特此公告。公告期自發(fā)出之日起,如磋商供應商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向安徽求是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反映。
若磋商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提出投訴。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購單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
地 址:合肥市黃山路445號
聯(lián) 系 人:張經理
電 話:0551-62689313
采購代理機構:安徽求是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區(qū)科學大道與習友路交叉口往西50米百商杰座12棟1010
聯(lián) 系 人:王工、徐工
電 話:18325918813,0551-6563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