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廣電運通清分機維保服務采購項目(二次)
更正公告
致各投標單位:
現(xiàn)對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廣電運通清分機維保服務采購項目(二次)(項目編號:BJJZ-2025-12-1221)談判文件做出如下更正:
原內容:
談判文件中供應商資格第8條“供應商需取得制造商廣電運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授權許可”。
更正為:
8、為確保服務質量和金融安全,供應商必須具有獲得原廠正版配件、專用軟件、技術培訓和最新技術支持的履約能力。包含但不限于制造商的授權書、與制造商長期合作協(xié)議、備件采購渠道證明或其他證明材料。
本次更正公告為談判文件的補充部分,其它內容不變。
北京市建壯咨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