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
總部2025-2028年度法律服務采購項目
(包5:打假維權)(第三次)招標公告
中電商務(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受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委托,就“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總部2025-2028年度法律服務采購項目(第三次)”(招標編號:CECOM-2025-BD02-0480) ”項下的貨物及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F邀請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本項目采用電子化招投標,對采購平臺上傳的投標文件進行審查。
一、 項目名稱: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總部2025-2028年度法律服務采購項目(第三次)
二、 招標編號:CECOM-2025-BD02-0480
三、 項目概況: 為集團公司總部提供法律服務。
四、 招標內容:本項目采購內容為集團公司總部法律服務,包括境內日常、境內訴訟、涉外事務、資本項目、打假維權和商標事務6類法律服務,分為6個包次,服務期為3年。本包招標內容涉及包5:打假維權。
包號 | 服務類別 | 基本服務內容 | 中標供應商數量 |
5 | 打假維權 | 專項代理集團公司涉及知識產權、企業(yè)名稱、字號、商號權等打假維權,包括發(fā)送侵權風險告知函、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等行政機關投訴或舉報、向公安機關刑事報案、提起民事訴訟等。 | 2名供應商 |
具體內容詳見第五章:技術(服務)規(guī)范書。
五、 投標人資格條件:
(一)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投標人,被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被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單且在有效期內的投標人,均無資格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二)與郵政無投資關系且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得參加采購活動:郵政領導人員及其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郵政員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個人身份(組織委派的除外)擔任法人、董事長、總經理、監(jiān)事的企業(yè),以及郵政所屬工會或員工集體出資成立的企業(yè)。
(三)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夠開具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發(fā)票。
(四)投標人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同一包的投標。
(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得轉包、分包。
(六)投標人須具有司法機關頒發(fā)的執(zhí)業(yè)許可證且2024年考核合格。
(七)投標人須為律師事務所的總所或分所,注冊地在北京且成立時間不低于15年。
(八)投標人須具有3個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為中央企業(yè)總部或當年《財富》世界500強總部或國務院組織機構提供同類法律服務的案例。(國務院組織機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gov.cn/guowuyuan/zuzhi.htm公布的為準)。
(九)投標人及本項目服務團隊的人員最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或稱職,沒有受到司法行政機關處罰、律師行業(yè)協會懲戒及其他類似不良從業(yè)記錄并且不存在嚴重違約等問題。
(十)投標人在“全國律師執(zhí)業(yè)誠信信息公示平臺”網站(https://credit.acla.org.cn/)無懲戒記錄。
(十一)投標人報價不得高于本項目最高限價。具體內容見附件2。
注:投標人須按照“第四章 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資格要求的有效證明材料,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
六、 招標文件發(fā)售:
(一)辦理CA證書
登錄“中國郵政電子采購與供應平臺”(網址:https://cg.11185.cn)辦理CA證書等。
流程:注冊→登錄→【CA辦理】→查找對應項目→報名→填寫相關信息→審核→下載招標文件。CA證書辦理、“中國郵政電子采購與供應平臺”操作相關事宜請下載“平臺首頁—用戶中心—下載中心—中國郵政電子采購與供應平臺操作手冊-電子采購分冊-投標人”,或可聯系客服電話400-788-8550或400-898-8881(周一~周五9:00-17:00)。
(二)購買招標文件
登錄“CEC電子采購平臺”注冊。(網址: www.cec-ec.com.cn)。
購買標書流程:進入平臺—注冊—(審批通過)—購買招標文件—填寫訂單信息—(審批通過)—下載招標文件(具體參照平臺頁面右下角“投標人操作指南”)。
1、 招標文件售價為人民幣500元。
2、 投標人注冊:
投標人登錄“CEC電子采購平臺”注冊。網址 www.cec-ec.com.cn。
購買標書流程:進入平臺—注冊—(審批通過)--購買招標文件—填寫訂單信息—(審批通過)--下載招標文件(具體參照頁面右下角“投標人操作指南”)。
支付(方式):
(1) 電匯購買:完成“注冊”后,以“電匯”方式支付并上傳電匯底單(不接受個人名義付款),審批后自行下載“招標文件電子版”;
(2) 網上在線支付購買:完成“注冊”后,按“網上在線支付”--提交--個人/企業(yè)賬戶付款--網上支付--進入銀聯電子支付頁面完成付款,審批后自行下載“招標文件電子版”(銀行卡應具備銀聯、開通網上支付功能)。
客服電話:010-89178317
工作時間:09:00-11:30 | 13:30-17:00
注:說明
①請在匯款附言上注明項目編號。
②標書款發(fā)票:開立增值稅發(fā)票以貴司注冊時填寫企業(yè)信息為準。
③務必于投標截止期前在“CEC電子采購平臺”完成投標保證金相關信息填寫,并上傳保證金電匯底單掃描件。
3、 購買采購文件的時間:
時間: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7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4、 購買采購文件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010-52200340,liuyajie@ce-com.cn
注:在購買采購文件截止時間前,均須完成“中國郵政電子采購與供應平臺”(網址:https://cg.11185.cn)和“CEC電子采購平臺”(網址 www.cec-ec.com.cn)“下載招標文件”的操作。如在購買采購文件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以上兩個平臺“下載招標文件”,視為放棄投標,標書款不予退還。
七、 投標文件的遞交:
(一) 遞交平臺、遞交時間及簽到:線上電子版與紙質版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均為2025年7月8日上午09:30(北京時間),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中國郵政電子采購與供應平臺”(網址:https://cg.11185.cn)遞交加密的線上電子版投標文件,并在2025年7月8日上午08:30-09:30(北京時間)完成線上電子版投標文件“簽到”流程。請投標人準備簽到、解密所需CA、電腦等必備設備。開標時,投標人應通過制作電子版投標文件的電腦解密電子版投標文件,保證網絡暢通、運行環(huán)境良好、介質完好等。
(二) 紙質文件作為歸檔使用:
紙質版投標文件遞交時間要求:投標人應在2025年7月8日上午08:30-09:30(北京時間)現場遞交至:北京市海淀區(qū)復興路17號國海廣場A座14層會議室,投標文件在遞交截止時間后遞交或密封不完好將被拒收。
(三) 線上電子版投標文件加密、解密。投標人須在開標前對“中國郵政電子采購與供應平臺”(網址:https://cg.11185.cn)遞交的線上電子版投標文件進行加密。投標人須在平臺下載《中國郵政投標管家》工具結合CA證書,進行線上電子版投標文件的編制,并在開標前進行加密后上傳至平臺。開標時,盡快使用CA證書完成線上電子版投標文件的解密。
(四)電子版響應文件與紙質版投標文件內容須相同。招標文件中要求的蓋章、簽字,在制作電子版投標文件時可以是有效的電子簽章,也可以是加蓋公章、簽字的紙質版掃描件。(電子簽章后,文檔不應再修改,否則簽章無效;如需修改,請修改后重新簽章;)
注:1、線上電子版投標文件指:按招標文件要求通過《中國郵政投標管家》工具編制、加密、上傳至“中國郵政電子采購與供應平臺”(網址:https://cg.11185.cn)的電子版投標文件。
2、紙質版投標文件指:按招標文件要求制作的紙質打印版投標文件。
八、 開標:
(一) 開標形式:本項目采用在“中國郵政電子采購與供應平臺”(網址:https://cg.11185.cn)線上解密開標。遞交投標文件的設備需為投標人自主可控的電腦終端設備,不得與其他投標人使用同一臺電腦遞交投標文件。
(二) 開標時間:2025年7月8日上午09:30(北京時間)。投標人需在開標時間后盡快完成線上投標文件的解密,并自行查看開標結果。投標人須自行考慮互聯網網絡及運行環(huán)境不暢、介質損壞等因素造成的風險。
九、 發(fā)布公告的媒體: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官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發(fā)布。
十、 聯系方式:
招標代理名稱:中電商務(北京)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qū)復興路17號國海廣場A座14層
項目聯系人: 劉泓澤、譚景侖、張詩洋、呂偉
電子郵件:liuhz@ce-com.cn、zhangshiyang@ce-com.cn
電話:13264158552、15810859610
--銀行信息:以下信息用于標書款和保證金
--賬戶名稱:中電商務(北京)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支行
--賬號:344171055868
附件2
包號 | 分包名稱 | 報價方式 | 最高限價 |
5 | 打假維權 | 按服務項目報價 | 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與侵權人進行協商或談判、發(fā)送律師函、向網絡交易平臺投訴或舉報、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等行政機關投訴或舉報、向公安機關申請刑事立案等方式制止侵權行為的,由郵政提供線索的每起不高于1000元;供應商自行發(fā)現線索的每起不高于1200元。 |
處理打假維權訴訟案件全年10起內(含10起),單個案件不高于3萬元; | |||
處理打假維權訴訟案件全年10起以上,在10起內的報價基礎上報折扣率。 |